認罪認罰的上訴加刑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W

需要根據具體的案情來看。對於被告人提出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經二審審理後如果認為原判決事實不清或者證據不足,或者違反訴訟程序,或者適用認罪認罰從寬程序錯誤的,應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法院重新審判。

認罪認罰的上訴加刑嗎

但是,對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唯量刑不當的認罪認罰上訴案件,二審法院不得以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為由發回原審法院重新審判;對發回重新審判的案件,如果有新的犯罪事實,或者自首、坦白等情節指控不成立的,經人民檢察院補充起訴或者變更起訴後,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但不得對被告人再次適用認罪認罰從寬程序進行審理。

《關於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第九條

辦理認罪認罰案件,應當區別認罪認罰的不同訴訟階段、對查明案件事實的價值和意義、是否確有悔罪表現,以及罪行嚴重程度等,綜合考量確定從寬的限度和幅度。在刑罰評價上,主動認罪優於被動認罪,早認罪優於晚認罪,徹底認罪優於不徹底認罪,穩定認罪優於不穩定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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