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聽資料的證明力的特點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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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視聽資料的證明力的特點有什麼

視聽資料的證明力的特點有什麼

視聽資料具有客觀真實性強、可靠性大的本質特點,它可以用來檢驗和印證其他證據的真實性、可靠性。但它也有固有的缺陷,即對客觀物質材料的依賴性極強,視聽資料也容易被人們剪輯、編纂而失去真實性。因此,視聽資料的證明力,必須經嚴格的審查判斷,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

二、視聽資料

視聽資料,又稱“音像資料”。是指助電磁、光電、電子計算機設備等技術手段所記載和再現的聲音、圖像、數據等信息資料。中國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將視聽資料定為訴訟證據的一種獨立形式。在刑事訴訟實踐中,特別是在刑事偵查中運用也十分廣泛。可分為錄音、錄像、電腦數據以及紅外線、中子束、激光等測驗儀器提供的資料。使用時必須審查信息存貯、輸出、轉換等環節是否存在誤差,資料內容有無人為篡改等情況。

又稱聲像資料或直感資料,是指以音響、圖像等方式記錄有知識的載體。視聽資料一般可分為三種類型:

①視覺資料, 也稱無聲錄像資料,包括圖片、攝影膠捲、幻燈片、投影片、無聲錄像帶、無聲影片、聲機讀件等

②聽覺資料, 也稱錄音資料,包括唱片、錄音帶等。

③聲像資料, 也稱音像資料或音形資料, 包括電影片、電視片、錄音錄像片、聲像光盤等。視聽資料,既能使文字記載的文獻再現,又能脱離文字形式而直接記錄各種聲音與圖像;既能反映靜態的書面文獻,又有充分發揮其動態的特殊效果,具有以聲傳情、形像逼真、聲像並茂的特色;尤其是可以運用放大或縮小、加速或減慢、剪輯合成等手法,其作用為一般傳統印刷型出版物所無法比擬。視聽資料,還便於運用現代通訊技術及時地迅速傳播。因而, 它為人民羣眾所喜愛, 擁有廣泛聽眾、觀眾、讀者羣。

視聽資料最初並未用於文獻信息的存貯與傳播。從20世紀60年代起,歐、美一些國家開始出現聲像記錄形式的出版物,並相應有了專門的出版社。中國引進國外視聽資料較早,但到80年代才開始有本國的聲像記錄形式的出版物,同時建立了專門出版這類出版物的出版社。

一般想要造案件中獲得有利的勝利,收集證據就成為了基本的條件。證據有視聽資料、證人證詞等等,一切利益案件的獲勝都是可以進行收集的。總而言之,在我們的權利受到外界的侵害的時候,利於法律進行合法的維權行為是值得提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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