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證據中如何認定視聽資料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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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辦案是講求證據的,證據有很多分類,在證據的法定分類中有一種是視聽資料,也就是説對一些錄音類型的證據資料,這是一種比較新型的證據種類,這貨找哪個試聽資料需要經過確認其真實性,才能確定其效力的。那麼實踐中該怎樣確定視聽資料證據效力呢?下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詳細介紹的相關內容!

在證據中如何認定視聽資料的效力

現實生活中,如何判斷視聽資料是否具有證據效力,這需要考慮以下三個方面:

1、視聽資料的合法性。

首先,可以從採證行為本身判斷是否合法,這要求採集的視聽資料不能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例如,在他人住處私自安裝竊聽裝置,這種方法侵犯了他人隱私空間和安全感,為違法採證;而物業公司在管轄小區的出、入口,樓道內安裝攝像儀,是在相對開放的公共場所進行的,其合法性不受影響。其次,從採集行為的目的是否合法進行判斷。銀行安裝探頭、監控裝置,其安裝目的是為了清楚反映工作人員與顧客之間錢物的交接是否有誤,為可能發生的金融風險留下線索,維護金融安全,是合法的。再次,可從該採集行為是否危害他人合法權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國家利益進行判斷。新聞媒體往往利用偷拍、偷錄的資料對黑幕曝光,不僅滿足了大眾的知情權,而且通過這一方法對社會陰暗面進行揭露、批評。這種視聽資料用於正當目的,是可以作為合法證據的。如果用於要挾被偷拍、偷錄對象,則另當別論。

2、視聽資料的真實性。

審判實踐中,一些當事人對於對方提供的視聽資料並不完全認可。有的認為錄音中的聲音並不是自己的;有的認為視聽資料經過了高科技修改刪除,聲音、圖像與事實不一致;還有的認為,雖然畫面和聲音真實,但是自己當時並不知道對方在錄音錄像,自己是在受到對方的誘導下隨便説説的,自己的表達模糊,不能用於定案。對於種種情況,需要查明採集證據當時的時間、地點、在場人、背景,並聯系錄音錄像的前前後後和其他證據綜合考慮,運用邏輯方法,確定有優勢的證據,最終認定事實。當事人對於視聽資料的真實性存有異議時,需要提醒當事人申請司法鑑定方法甄別真假,並且告知當事人如不申請可能會承擔不利的後果。

3、視聽資料的證明力大小。

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其真實性存在瑕疵,但也不能因此就全部否認其作為證據的證明力,而是需要通過全部證據的綜合審定,以求最大限度地接近客觀真實,實現實體正義。在視聽資料為單一證據的情況下,有必要提示當事人提供其他證據佐證,如證人證言等。

凡是都需要講求證據,但是不是説所有的證據都具有法律效力,不管是怎樣的證據,只有經過質證確認證據的效力之後,才能知道其是否可以被法院採納,至於其證明力的大小,則需要視其表現的內容才能確定。關於在證據中如何認定視聽資料的效力內容小編在在上文都已經為您整理了,希望對您有幫助。如果有其他試聽證據資料的問題需要諮詢的,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的專業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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