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辭證據指的是什麼意思?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5W

一、言辭證據指的是什麼意思?

言辭證據指的是什麼意思?

言辭證據,是指當事人或證人以言辭陳述為形式提交給法庭的證據,它包括民事訴訟中的當事人陳述及證人證言和刑事訴訟中的受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及證人證言。這類證據都是由陳述人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將自己的記憶用語言陳述出來。

1、言詞證據能夠系統全面地證明案件事實

言詞證據是當事人、證人等對其直接或間接感知的案件事實的陳述,往往能夠能夠較為形象生動、詳細具體地反映案件事實的過程和結果,甚至包括案件發生的前因後果和來龍去脈。這是言詞證據的一個突出的優點。

2、言詞證據的證據源不易滅失

言詞證據是人的陳述,陳述的內容是其所感知的案件事實。當人直接或間接感知案件事實後,感知到的內容便被輸入大腦的神經記憶中樞儲存起來。由人的記憶生理規律所決定,記憶的內容往往能夠保存相當長的時間,而且感知時刺激越強烈,印象越深刻,記憶的時間也就越長。在有些案件中,調查人員在案發之後很久才能找到證人,但證人仍能較為清晰地講述案件情況。

3、言詞證據容易受各種主客觀因素的影響而出現虛假或失真的情況

從主觀方面來看,陳述人與案件的利害關係可能是陳述人故意作出虛假的陳述。刑事訴訟中的被害人、嫌疑人、被告人都與訴訟結果有直接的利害關係,這種利害關係就可能促使他們作虛假陳述。證人雖然一般與案件沒有直接的利害關係,但也會由於個人的認識能力、道德品質或心理傾向而作出失真的陳述,或者因為受到威脅、利誘而不如實陳述。從客觀方面來看,言詞證據的形成是一個相當複雜的過程,一般要經過感知、記憶、陳述三個階段,在這三個階段都可能因各種客觀因素的影響而出現失真,使言詞證據聚在反映案件事實時出現偏差。

4、言辭證據主觀性較大,穩定性較差

在所有的法定證據種類中,言詞證據屬於主觀性較大、穩定性較差的證據類型。當事人在特定時期、特定場合,由於特殊情況的出現,可能會做出對自身不利的虛假陳述,一旦時間和環境發生改變,當事人的思想也會發生巨大的變化,從而就同一事實做出不同的,甚至是完全相反的陳述,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説的“翻供”。

綜上所述,言辭證據是在案件審理中不可少的一個條件,主要包括證人證言,還有被害人給出的相關信息,一般表現為語言,所以在一定的成都上是可能成為最直接的證據的,也有可能是間接證據,但還是不能忽略言辭證據的重要性。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