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人員必須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怎麼領取失業金?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8W

失業人員必須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怎麼領取失業金?

一、失業人員必須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怎麼領取失業保險金?

需要勞動者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到失業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所辦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失業保險金領取申請表》(蓋單位公章);

2、用人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通知書(蓋單位公章);

3、申領人身份證複印件;

4、申領人銀行卡複印件;

5、申領人醫保卡複印件;

6、單位制作的銀行卡賬號信息模板電子版。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第四條失業人員符合《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

(一)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二、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注意事項包括哪些?

1、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後,不能重新就業,且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齡不足2年的,可以申請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至法定正常退休年齡。繼續領取的標準為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但不得低於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2、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同時享受職工醫療保險待遇,所需繳納醫保費用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參保繳費事宜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統一辦理。

3、失業保險金標準建議諮詢當地的人社局。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者必須在失業前有繳納失業保險,對於被辭退的勞動者,如果是單位在其無過錯的情況下辭退的,除了在失業後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之外,還可以要求單位對其進行賠償,必須按照勞動者的工作年限對其發放經濟補償金。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