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改房政策有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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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在不同地區有不同的政策。國家出台的政策在每個地區都會根據當地的情況衍生出適合本地的政策法規。那麼,北京房改房政策有哪些內容?北京的房改房政策對於當地的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有什麼影響?北京房改房政策的具體規定有哪些?

北京房改房政策有哪些內容?

北京房改房政策

1994年《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出台前以“標準價”購買的住房,這類出售的公房擁有部分產權,即佔有權、使用權、有限的收益權和處分權,可以繼承。1999年《建設部關於進一步推進現有公有住房改革的通知》中對此有過解釋“對職工已按標準價購買的住房,要鼓勵職工在自願的基礎上按成本價補足房價款及利息。職工按成本價補足房價款及利息後,住房產權歸職工個人所有。”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房屋產權以登記為準,既然房主現在是你,你就是該房屋的合法產權人,與其他人無關。

房改房是參加房改的產權房,來源有的是單位的,有的是使用權的,在購買是若是產權的就要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多少根據原產權的百分比不同,若是使用權的就要按工齡去買取.福利房多半是產權房,是單位分配給個人的福利用房。

所謂福利房,亦稱優惠房或房改房,是指職工單位將公房以工資性貨幣分配方式出售給職工,職工以標準價或成本價購買,從而對購買的房屋享有部分產權或全部產權的住房。

我國現行政策鼓勵職工購買住宅,承認福利房歸購買者個人所有。1994年7月《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 第21條規定,“職工以成本價購買的住房,產權歸個人所有,一般住用5年後可以依法進入市場,在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規定交納有關税費後,收入歸個人所有。職工以標準價購買的住房,擁有部分產權,即佔有權、使用權、有限的收益權和處分權,可以繼承。產權比例按售房當年標準價佔成本價的比重確定”。1999年2月10 日,建設部《關於進一步搞好公有住房出售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再次明確:“對已按標準價出售的公有住房,各地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辦法,鼓勵購房職工在自願的基礎上按成本價補足房價款及利息後,產權歸個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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