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經濟適用房的時間限制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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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經濟適用房屬於政策性房屋,一般只有滿足了規定條件的人,才有資格申請。但在申請購買到了經濟適用房之後,所有人可能又想出售。但需要注意我國對出售經濟適用房的時間是做出了限制的,那到底是進行了怎樣的限制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出售經濟適用房的時間限制是怎樣的

一、出售經濟適用房的時間限制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各地對此又分別做出更為具體的規定,以北京為例,《北京市建設委員會關於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規定: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未滿五年的,不得按市場價格上市出售,確需出售的,產權人應當向户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通過搖號等方式確定符合條件的購房人(購房人須按照有關規定,已辦理經濟適用住房的購買資格審核手續),由購房人按原價購買或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原價回購。

可見,已購經濟適用房能否上市要看其取得契税完税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是否滿5年,也就是説,按現行政策,未滿5年的經濟適用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原則上只能由政府回購。

二、原價出售經濟適用房的限制

以北京為例,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按原價出售住房的,產權人應向户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交書面申請,並提供原購房合同、房屋所有權證、身份證、户口本等材料。

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通過搖號等方式確定購房人(購房人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了經濟適用住房的購買資格審核手續)。

購房人查驗房屋和相關資料後,與產權人簽訂購房合同,支付購房款,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登記買賣雙方信息,出具相關證明;

買賣雙方持購房合同、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以及其他相關材料,向區縣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轉移登記手續。

由於經濟適用房的特殊性,所有其在交易上面並不能像商品房那麼自由,法律中對出售經濟適用房的時間進行了嚴格的限制。即在購買經濟適用房之後的五年內,不允許將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這也是為了避免有些人惡意申請經濟適用房,損害到其他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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