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賄被退回行賄人有罪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5W

行賄被退回行賄人有罪嗎

一、行賄被退回行賄人有罪嗎?

行賄被退回行賄人也有可能構成行賄罪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行賄罪並不是結果犯而是行為犯,只要做出行賄的行為,達到立案標準的,無論是否行賄成功,都會構成犯罪。行賄的立案標準是: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條的規定以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行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條的規定以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賄的;

(二)將違法所得用於行賄的;

(三)通過行賄謀取職務提拔、調整的;

(四)向負有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實施非法活動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員行賄,影響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的。

二、行賄案件中立功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1)揭發他人的犯罪行為。犯罪人之間往往互相瞭解各自的犯罪行為,犯罪人在歸案以後,不僅交代自己的罪行,而且揭發檢舉他人的犯罪行為,因此是一種立功表現。

(2)提供重要線索,指犯罪人提供未被司法機關掌握的各種犯罪線索,例如證明犯罪行為的重要事實或有關證人等。

除上述刑法列舉的兩種立功表現以外,下述情形也應視為立功:

(1)協助司法機關緝捕其他罪犯。犯罪人協助司法機關緝捕在逃的罪犯,可以節省司法成本。因此,這種行為應視為立功表現。應當指出,犯罪人協助司法機關緝捕的其他罪犯,既可以是與其無關的,也可以是其同案犯。只要確實協助司法機關捕獲罪犯,就應視為立功表現。

(2)犯罪人在羈押期間,遇有其他在押犯自殺、脱逃或者其他嚴重破壞監視行為,及時向看守人員報告。

(3)遇有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奮不顧身加以排除,等等。

對於被行賄的對象來説,把當事人的行賄款全部退回以後,也是可以到公安機關去報案的。不過,行賄人行賄的金額低於1萬元的話不構成犯罪,如果被行賄的對象是在行賄案件案發以後才退回行賄款的,被行賄人已經構成了受賄罪。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