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既遂最少判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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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既遂最少判幾年?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既遂最少判幾年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既遂最輕的刑事處罰是單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條 之一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拒不支付1名勞動者3個月以上的勞動報酬且數額在5千元至2萬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10名以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且數額累計在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

三、拖欠工資不構成犯罪怎麼處罰?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般情況下,公司拖欠工資的行為不構成刑事犯罪,但當地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對公司進行行政處罰,比如責令公司對職工支付補償金,用人單位以轉移財產等方法拒絕給勞動者支付工資,且數額較大的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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