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衞範圍具體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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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衞範圍具體是怎樣的

在對不法侵害進行防衞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防衞的限度才行,否則就會被認定為防衞過當,此時給不法侵害人造成了損害的,那麼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了。而成立正當防衞,也是有具體的範圍要求。那麼正當防衞範圍是怎樣的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正當防衞的概念

根據《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衞,不負刑事責任。

無限正當防衞,是指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衞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衞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衞,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衞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二、正當防衞範圍具體是怎樣的

1、侵害方面的要件是:

① 必須存在不法侵害的行為

② 侵害行為必須是正在進行的 。對於預備的或想象的侵害行為,不能借口正當防衞,先發制人,而只能採取預防措施;對於已經實施的侵害行為,如果沒有實施到底而中止或者已經實施完了,也不能適用正當防衞的規定。但侵害行為雖已完成,卻在仍能排除其危害的情況下,則應認為侵害行為仍在繼續中。例如罪犯搶奪他人財物逃跑,事主立即追蹤並強行將財物奪回的行為應屬正當防衞。如果搶奪者已經逃匿,事後被事主發現,就不能認為侵害的事實正在進行。

2、防衞方面的要件是:

③ 防衞必須針對侵害人本人,而不能針對第三人。如果實施了損害第三人利益的方法,不能適用正當防衞的規定。

④ 防衞不能過當。即正當防衞不能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必要限度不是指防衞者和侵害者的損害是否基本均衡,而是指是否超過了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的限度。如果防衞行為不是當時制止不法侵害行為所必需,因而對侵害人造成不應有的損害,就是防衞過當。

各位可以具體瞭解一下。其實在進行防衞的時候,由於這個度不好把握,因此就很容易出現防衞過當的情況。當然,針對暴力犯罪進行防衞的,此時雖然造成了對方的死亡,但也是可以不被認定為防衞過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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