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的主觀故意是指哪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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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罪的主觀故意是指哪種

刑事犯罪當中,對行為人的心態作出了嚴格的區分,就包括故意犯罪與過失犯罪。很顯然,在進行處罰的時候對過失犯罪的處罰是要比對故意犯罪的處罰輕的。而在故意犯罪當中也有具體的區分,即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那盜竊罪的主觀故意屬於哪種情況呢?下面本站小編就來為你詳細解答。

一、盜竊罪的主觀故意是指哪種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盜竊不構成犯罪的條件有哪些

對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為的、因受災生活困難偶爾偷竊財物的、或者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分贓甚微的,可不作盜竊罪處理,必要時,可由主管機關予以適當處罰。

把偷竊自己家屬或近親屬財物的行為與社會上的盜竊犯罪行為加以區別。對此類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在處理時也應同社會上作案的有所區別。

盜竊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但情節輕微,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為犯罪處。

1、已滿16週歲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贓、退賠的;

3、主動投案的;

4、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者獲贓較少的;

5、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三、如何認定盜竊罪

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祕密地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1、盜竊數額,是指行為人實施盜竊行為已竊取的公私財物數額。

2、已經着手實行盜竊行為,只是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造成公私財物損失的,是盜竊未遂。盜竊未遂,情節嚴重的,如明確以鉅額現款、國家珍貴文物或者貴重物品等為盜竊目標的,也應定罪並依法處罰。

3、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人,犯慣竊罪或者盜竊數額巨大的,應當依照刑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並應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4、盜竊的公私財物,既指有形財物,也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重要技術成果等無形財物。

盜用他人長途電話賬號、碼號造成損失,盜竊他人非法所得,數額較大的應當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5、盜竊自己家裏的財物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在處理時也應同在社會上作案有所區別。

即要求行為人主觀上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實踐中,對於一般的盜竊行為需要看是否達到了規定的數額標準,否則就不能輕易的對行為人定罪處罰。當然對於多次盜竊、扒竊等行為,法律中直接規定為盜竊罪。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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