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工傷賠償爭議處理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1W

常見工傷賠償爭議處理有哪些

工傷賠償爭議就是指在勞動者發生了工傷的情況之後與用人單位在進行賠償環節的時候所產生爭議和糾紛,工傷賠償爭議有很多不同的類型,下面大家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常見工傷賠償爭議處理有哪些吧。

一、代理工傷保險賠付行政訴訟

條件:

1.已經取得工傷死亡證明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

2.社保部門拒絕給付保險金,或者不按規定給付保險金的,

3.時間δ超過三個月。

以社保局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代理工傷賠償勞動仲裁

條件:1.已經取得工傷死亡證明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

三、代理工傷賠償民事訴訟

條件:

1.已經取得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

2.對裁決書的裁決不服;

3.時間δ超過15日的。

以用人單λ為被告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四、代理申請傷殘等級鑑定

條件:

1.已經取得工傷認定書;

2.治療已經終結或者傷情相對穩定;

3.留下殘疾,影響勞動能力。

向地市級社保局勞動鑑定委員會申請,由勞動鑑定委員會聘請醫學專家進行鑑定。

五、代理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條件:

1.已經做出傷殘等級鑑定:

2.時間超過一年;

3.單λ或者社保機構認為傷情發生了變化。

向地市級社保局勞動鑑定委員會申請,由勞動鑑定委員會聘請醫學專家進行復查鑑定。

六、代理申請勞動能力再次鑑定

條件:

1.已經取得勞動能力鑑定結論;

2.對鑑定結論不服;

3.時間在15日內。

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

七、代理不服工傷認定複議

條件:

1.已經取得工傷認定書;或者已經申請工傷認定,社保局受理後超過60日不予答覆的;

2.社保局認定為工傷單λ不服,或者社保局認定不是工傷,受傷職工或者死者家屬不服;或者對社保局超過60日不予答覆不服;

3.收到認定結論或者超過法定期限不予答覆時間δ超過60日。

向做出認定結論的社保局的同級人民政府申請複議;

或者向做出認定結論的社保局的上級社保局申請複議。

八、代理不服工傷認定訴訟

條件:

1.已經取得工傷認定書;

或者已經申請工傷認定,社保局受理後超過60日不予答覆的;

或者已經做出行政複議決定。

2.時間在15天之內;

3.保局認定為工傷單λ不服,或者社保局認定不是工傷,受傷職工或者死者家屬不服;或者對社保局超過60日不予答覆不服;或者對複議機關做出的複議決定不服;

向做出認定結論的社保局的同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對複議機關改變認定結論不服的向複議機關的同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九、代理社保局不作為行政訴訟

條件:

1.已經取得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

2.已經取得工傷的診斷證明;

3.單λ或者受傷的勞動者向社保局申請工傷認定,社保局不予受理。

4。從發生傷害事故之日起算時間δ超過一年。

向社保局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十、代理申請工傷認定

條件:

1.已經取得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

2.已經取得工傷的診斷證明;

3.超過一個月單λ?有申請工傷認定。

4.時間在一年之內。

十一、代理認定勞動關係仲裁

條件:

1.確實在用人單λ工作;

2.?有勞動合同、?有工作證;

3.單λ不承認與其存在勞動關係,社保局無法受理工傷認定或者受理後駁回的。

向用人單λ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異地履行勞動合同的,也可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代理確認勞動關係訴訟

條件:1.確實在用人單λ勞動;

2.經勞動仲裁委員會裁定不存在勞動關係;

3.在收到裁決書15日內。

向做出裁定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以用人單λ為被告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確認勞動關係。

以上是工傷保險糾紛中最常見的十二種尋求律師幫助的情況。確認勞動關係訴訟、社保局不作為行政訴訟、不服工傷認定訴訟、工傷賠償民事訴訟、工傷保險賠付行政訴訟,法院判決後,當事人不服或者對方當事人不服的,都可以上訴,代理這五種訴訟的二審也是律師的業務。除此之外,用人單λ不服社保局做出的工傷認定書對社保局提出訴訟,勞動者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也可以委託律師代理。

一起工傷賠償糾紛引起十幾種甚至更多的案件。律師代理哪一種仲裁或者訴訟,要分別和委託人簽訂委託合同。

小編針對於常見工傷賠償爭議處理的方式為大家總結了12種,希望小編所總結的這些能夠在您的實際生活中幫助到您,如果您在這方面需要律師的幫助,歡迎您來電詳情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關於勞動方面的專業律師們。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