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職工發生工傷怎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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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職工發生工傷怎麼賠償

勞動者可以分為全日制工和非全日制工。大部分情況下全日制工是由用人單位購買工傷保險的,而非全日制工則沒有此項待遇。那麼,非全日制職工發生工傷怎麼賠償?本站小編馬上為您解答,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非全日制職工發生工傷怎麼賠償

工傷,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非全日制職工發生工傷需要申請工傷認定,根據鑑定結論確定是否構成工傷。如果構成工傷,那麼應當獲得工傷保險理賠,有單位或工傷保險賠償,如果不構成工傷,那麼相關治療費用自行承擔。

1、當事人申請工傷認定通常是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內申請。向所在單位或者單位註冊地勞動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書和相關病例等醫療證據即可。如果單位拒絕申請和認定,那麼可以直接向單位註冊地的勞動局申請。

2、如果構成工傷,應當獲得工傷保險理賠。不構成工傷的,工傷保險不賠償。如果單位繳納了工傷保險,該工傷賠償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果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全部工傷保險賠償,由單位全額賠償。

賠償數額按照工傷鑑定結論中確定的傷殘等級確定,每個等級賠償標準略有不同。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四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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