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從當天起解除勞動關係是否可以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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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從當天起解除勞動關係是否可以獲得賠償?

工傷職工在發生工傷事故之後,如果傷情對勞動能力沒有影響,可以在獲得工傷認定書之後直接由工傷保險部門作出理賠,但如果傷情較重,可以要求做傷殘等級鑑定,申請工傷傷殘待遇。那工傷鑑定從當天起解除勞動關係是否可以獲得賠償?本站小編和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工傷鑑定從當天起解除勞動關係是否可以獲得賠償?

工傷鑑定結束當天解除勞動關係仍然可以獲得工傷賠償,但賠償項目會與不辭職有一定的區別。

1、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可享受以下賠償待遇:

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的發票確定。

停工留薪期工資:期間按原工資福利支付。原工資指的是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住院期間護理費和伙食補助費:前提:住院;根據當地標準確定。

交通費和食宿費:前提:在籌地區以外就醫,根據實際產生的費用及票據確定。

生活護理費:前提: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構成生活自理障礙等級。

輔助器具費:前提: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安裝。

勞動能力鑑定費用。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需根據具體傷殘等級確定。

(1)構成一至四級傷殘:應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並按月領取傷殘津貼。不解除勞動關係。

(2)構成五六級傷殘: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

2、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可享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前提:構成五至十級傷殘。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二、工傷鑑定的程序

(1)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2)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10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3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4)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5)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6) 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但在工傷鑑定期間原本由單位支付的生活津貼等費用就不再享受。許多員工在工傷事故之後會想要立即辭職,小編建議大家,在工傷事故之後可以耐心等待工傷傷殘鑑定結果,也可以諮詢律師應如何處理,為自己爭取最大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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