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工傷怎麼做才能拿到賠償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W

民工工傷拿到賠償需要進行工傷認定然後再做工傷鑑定。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民工工傷怎麼做才能拿到賠償

用人單位拒不舉證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結論。認定為工傷後確定工傷傷殘等級,依據《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主張賠償。單位不予賠償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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