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8W

一、企業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辦

企業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辦

1,員工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的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2,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但通知的內容必須是肯定的,不能出現:請領導批准、請予以考慮等要約性質的文字,否則決定權即交到用人單位處,由用人單位對要約進行承諾,其實此行為就依法演變為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的過程了。

3,無論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都必須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因為這一時間的確定直接關係到解除預告期的起算時間,也關係到勞動者的工資等利益,所以必須採用慎重的方式來表達。

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流程有哪些步驟法定解除

1、過失性辭退

(1)通知工會:用人部門/人力資源科將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通知工會。由工會提出意見,在研究工會的意見後做出處理,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2)工作交接:用人部門安排員工依照相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

(3)結算薪資:在員工辦理完畢工作交接後,財務科應當結算並支付該員工的薪資;

(4)勞動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並結清薪資後,勞動合同即時解除;

(5)出具離職證明: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人力資源科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6)備案:對解除的勞動合同的文本原稿、原電子檔案以及員工過失的證據進行備案,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2、無過失性辭退

(1)通知工會:用人部門/人力資源科將解除合同的理由通知工會。由工會提出意見,在研究工會的意見後做出處理,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2)提前通知:人力資源科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

(3)工作交接:用人部門安排員工依照相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

(4)結算薪資和經濟補償:在員工辦理完畢工作交接後,財務科應當結算並支付該員工的薪資和經濟補償;

(5)勞動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並結清薪資和經濟補償後,勞動合同即時解除;

(6)出具離職證明: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人力資源科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7)備案:對解除的勞動合同的文本原稿及電子檔案進行備案,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3、經濟性裁員(20人以上)

(1)説明情況,聽取意見: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20人或佔企業人數的10%)

(2)上報有關部門:擬定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等相關部門報告;

(3)工作交接:各用人部門安排員工們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

(4)結算薪資和經濟補償:在員工們辦理完畢工作交接後,財務科應當結算並支付員工們的薪資和經濟補償;

(5)勞動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並結清薪資和經濟補償後,勞動合同即時解除;

(6)出具離職證明: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人力資源科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員工們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7)備案:對解除的勞動合同的文本原稿及電子檔案進行備案,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企業職工解除勞動合同遞交離職申請即可。企業如果是無故解除勞動者的情況下是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的,但是如果有證據證明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失了,那麼企業可以解除勞動者並且不支付任何的經濟賠償,還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用人單位的損失費用。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