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房屋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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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長沙房屋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長沙房屋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長沙房屋徵地補償標準是根據《湖南省徵地補償標準(2018年修訂)》顯示,補償標準分為I區、II區、III區三類,長沙市區I區補償標準為99000元/畝,II區補償標準為84000元/畝,III區補償標準為78000元/畝。

按2013年6月長沙市人民政府發佈的《關於執行湖南省徵地補償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當時長沙補償標準是每畝最高補償7.6萬,最低3.8萬,這意味着,此次,長沙市徵地補償標準整體上調30%。

長沙市現行的徵地補償標準於20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按照國家、省等有關政策要求,長沙市於2017年12月啟動長沙市2018年徵地補償標準調整工作。按照程序,經過委託技術單位嚴格測算,已產生技術報告和長沙市徵地補償調整草案。

(以上標準僅供參考)

二、徵地補償的程序是怎樣的?

1、告知徵地情況。在徵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將擬徵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户。在告知後,凡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户在擬徵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徵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2、確認徵地調查結果。國土資源部門會同交通、林業部門,對擬徵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着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户和地上附着物產權人、各市動遷辦公室共同確認。

3、組織徵地聽證。在徵地依法報批前,國土資源部門應告知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户,對擬徵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規定的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

4、簽訂徵地補償協議。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補償標準,與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個人簽訂徵地補償協議,並將協議作為徵地報件必備件附徵地卷一同上報。

5、公開徵地批准事項。經依法批准徵收的土地,除涉及國家保密規定等特殊情況外,省國土資源廳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示徵地批准事項。縣(市)國土資源部門應按照《徵用土地公告辦法》規定,在被徵地所在村、組公告徵地批准事項。

長沙房屋如果面臨着拆遷的話,那麼根據法律的規定,必須要進行拆遷款的發放證的拆遷款,它主要是根據徵收土地的類別以及土地的一些具體情況來進行不同的劃分,如果説是屬於一塊區片的話,他們的補償款會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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