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如何進行?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2W

土地作為一種比較特殊和敏感的話題,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比較少的出現。農村土地作為一種農村的集體財產,是屬於集體成員的每一個人的資產的。那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如何進行的呢,我國又有哪些的相應的法律法規呢。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講解,增強大家對土地的認識。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如何進行?

一、申請  

1、由農村村民個人向所屬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提出申請,領取土地登記申請審批表。   

2、提交個人身份證或農村居民户口簿複印件一份。  

3、土地權屬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隊權屬來源證明書;82年5月14日以後,提交農村建房使用證;97年4月以後提交農村建房申請書、農村建設用地批准書等)。   

二、調查  

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對申請者的用地進行地籍調查、地籍測量、申請人現場指界、鄰宗地簽字蓋章,填寫地籍調查表,繪製宗地草圖。   

三、審核  

先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進行審核,再報縣國土資源局審核,審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線是否無爭議,用地面積是否準確。

四、審批  

經審核符合“用地面積清楚,界址準確,權屬合法,無爭議”原則的,可批准並進行張榜公佈,在公佈一個月內無單位或個人對其提出爭議的,由縣人民政府頒發集體土地使用證。

這裏要説明一個問題,城市和特定的土地所有權是國家所有,農村的土地和郊區沒有劃分為國有的土地屬於集體所有!土地的所有權只能是集體或者國家擁有!我們只有使用權還有你這裏説的私有土地使用證是沒有這樣的,使用權不管是集體還是國有土地只要是依法登記沒有日後沒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公民是可以對該土地行使應有的權利!土地證也是隻有集體和國有的兩種,國有土地一般的使用權是70年,集體土地沒有規定,隨集體分配而變化!將集體土地變為國有土地是沒有什麼可能,除非全村經濟發展到一定的地步,有達到城鎮的標準可以申請村改居,變成居民委員會再不是村民委員會,但是這個是需要歷程的,不是説變就可以,這樣土地今後也可以變為國有土地,但是要報當地人民政府!

我們可以看出國家在辦理這類證件時是相當嚴謹的。不單單是土地的特殊性,更關係着集體土的所有性和實用性。這裏大家還要根據相關規定,帶好相關的手續和證明進行一步一步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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