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辦理流程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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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土地分為兩大類,一是集體土地,二是國有土地。相較於集體土地來説,國有土地的使用者更多,各色人都有,故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辦理流程也就更為複雜。土地使用證是物權中的一種,故而國有土地使用證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辦理流程是如何規定的呢?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辦理流程是如何規定的?

一、什麼是國有土地使用證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單位或個人)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受法律保護。城鎮住房用地登記發證的範圍包括城鎮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商品房和其他住房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權和國有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後的變更土地登記,發證對象為擁有房屋所有權的住房產權人。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的重要性

《土地使用證》是非常重要的物權,不按合同辦出《土地使用證》就是開發商違約和對業主“權力”的侵犯。

《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僅是住宅不動產的物權的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組成部分。

1、缺少《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物權”不完整。因為《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這説明房地產的“物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方面。業主買的房地產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現在開發商只把房屋所有權給了業主,而土地使用權沒有交給業主。

2、缺少《土地使用證》,房地產的轉讓中涉及土地使用權的部分不發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業主不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

3、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價值嚴重縮水。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這一條規定使原本只有70年壽命的住宅,得到“自動”延長。使“住宅”的傳世私有財產性質,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但是如果買的房子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沒有土地使用權,更不能“傳世”,這樣的房子還有多少價值呢?

三、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

土地登記申請人(使用者)應持有關土地權屬來源證明相關材料,向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

1、土地登記申請

(1)有關宗地來源的政府批覆及批准文件,建設用地許可證。提交國有土地使用權通過招標、拍賣、協議等形式進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關土地權屬材料。

(2)因買賣、繼承、贈與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交買賣、繼承、贈與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和公證書,原土地使用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書。

(3)提交土地登記申請人的身份證、户口薄。企事業單位的土地使用者應提交土地登記法人證明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

2、地籍調查

對土地登記申請人的土地採取實地調查、核實、測量、繪製宗地草圖及紅線圖。查清土地的位置、權屬性質、界線、面積、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關情況。並要求宗地四至鄰居界線清楚,無爭議,確認後簽字蓋章。

3、土地權屬審核

土地登記機關對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記申請書、權屬來源材料和地籍調查結果進行審核,決定對申請土地登記的使用者土地權屬是否准予登記的法律程序。

4、頒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5、評估收費

根據行政許可收費標準收取以宗地評估報告評估基準地價的總額計算各項費用。

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不受限制,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辦理卻只限於城鎮住房用地。在購買房屋之前需要確定賣家是否是房屋的所有者,是否持有土地使用證,若其不能出示者兩樣證件的,很有可能是詐騙犯。在房屋所歐泉變更後,需要按照法定流程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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