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的用途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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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我國各項法規的不斷髮展,對產權的規定也越來越明確化,其中土地產權證都是一個能夠證明土地所屬權的證明,它也是屬於不動產的物權的一部分,那麼土地使用證的用途主要可以保證產權的完成性,也可以體現出房地產的實際價值,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具體的內容。

土地使用證的用途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證的用途

(一)可以有效保護不動產產權的完整性。缺少,不動產的“物權”不完整。因為第五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這説明房地產的“物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方面。業主買的房地產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現在開發商只把房屋所有權給了業主,而土地使用權沒有交給業主。

(二)可以保證房產轉讓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效力。缺少,房地產的轉讓中涉及土地使用權的部分不發生法律效力。第九條規定:“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沒有,業主不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

(三)可以有效體現房地產的實際價值。缺少房地產價值嚴重縮水。按照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這一條規定使原本只有70年壽命的住宅,得到“自動”延長。使“住宅”的傳世私有財產性質,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但是如果買的房子沒有,就沒有土地使用權,更不能“傳世”,這樣的房子還有多少價值呢。

二、土地使用者應按照以程序辦理:

(一)土地登記申請。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到土地登記機關填寫;

(二)。包括權屬調查和地籍測量兩部分。權屬調查包括核實土地權屬來源,認定土地權屬界線、設立權屬界讓等內容。地籍測量分兩步完成。第一步地籍;第二步地籍勘丈。

(三)權屬審核。內容有:土地登記申請人的資格審核;宗地自然狀況審核;土地權屬來源,權屬性質和土地使用期限的審核。

(四)註冊登記。由土地登記機關按照人民政府對土地登記的批准意見,對批准土地登記的、使用權或他項權利進行登記、裝簿、造冊、繕證。

(五)頒發證書。由向領證人分送領證通知。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土地使用證的用途有哪些,我們都知道房地產在建造房屋時,首先要取得土地的使用權才可以,有了土地使用證才能夠更好的保護到所有人的權利,如果大家因為土地所有權問題發生糾紛時,也可以像有關部門提出申請,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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