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歸屬適用的法律法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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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歸屬適用的法律法規是怎樣的

近年來,農村宅基地的價值不斷提升,不少近鄰為了一點的宅基地發生了不少不愉快的事情,甚至動粗。那麼,別人真的能把你的宅基地爭奪去嗎,有不少朋友擔心別人佔了你一點宅基地在上面建房子就導致你的宅基地易主。針對這些疑惑,本站小編將通過在本文中詳細介紹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歸屬適用的法律法規的問題來告訴你答案。

一、宅基地使用權的權利內容

1、宅基地使用權僅指農村的宅基地使用權。

廣義的宅基地使用權包括城鎮宅基地使用權和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但城鎮宅基地使用權屬於歷史遺留問題,現實中已經非常少見。《物權法》規定的宅基地使用權只是針對農村的宅基地使用權,即是農村居民因建造自有房屋而對集體所有土地的佔有、使用的權利。

2、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是特定的農村居民。

作為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只能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同時,特定的宅基地僅限於本集體經濟組織特定的成員享有使用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員不能申請並取得宅基地使用權。

3、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期限的限制。

不同於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期限的限制,即只要宅基地使用權人活着,就始終享有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權。

二、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

【裁判規則】

1、宅基地使用權人不得以出賣、贈與、入股、聯營等方式處分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權人應依法使用所佔有的宅基地,但宅基地使用權人可以將地上建築物以出售、贈與、繼承、遺贈的方式移轉與他人,宅基地使用權也隨之轉移,但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移。農户遷出、死亡或放棄宅基地使用權時,宅基地所有權人收回宅基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人所佔有的宅基地被國家依法徵用後,可取得補償。

2、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允許宅基地使用權轉讓。

雖然法律和政策原則上禁止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但相關的規定主要是針對城鎮居民購買農村房屋或宅基地的情況。《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已經明確了宅基地使用權可以轉讓。轉讓宅基地使用權,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轉讓人與受讓人為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成員;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須徵得本集體經濟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必須與合法建造的住房一併轉讓。

3、宅基地使用權不得抵押且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也不得抵押。

《擔保法》明確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不得抵押。既然法律已有明確規定,則無論在集體經濟組織外部,還是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均不得將宅基地使用權用於抵押。而且,不僅宅基地使用權不能抵押,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也不能抵押,否則由於存在宅基地不得抵押的法律規定而使房屋的抵押權人不能實現房屋的抵押權。實踐中出現以農村房屋或宅基地使用權作為抵押的,應當認定為無效。

4、處理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糾紛應當把握的原則。

在下列情況下,轉讓農村住房或宅基地使用權的,應當認定為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農村住房和宅基地的,因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應認定無效;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農村住房和宅基地的,因不具備宅基地使用權人主體資格,應認定無效;

(3)《土地管理法》規定,取得宅基地使用權應先經過集體經濟組織批准,擅自轉讓農村住房和宅基地,未徵得本集體經濟組織同意的,應認定無效;

(4)向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農村村民轉讓農村住房和宅基地的,因違反了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權屬性,應當認定無效;

(5)受讓人已經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的,應認定無效。

5、宅基地使用權原則上不得單獨出租,在不改變宅基地使用權用途的情況下,可以認定農民出租房屋的行為有效。

宅基地使用權能否出租,法律和有關政策並無規定,但是基於宅基地使用權是供農民建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之用,原則上,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出租。鑑於士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可以將房屋出租,因出租並不發生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權人主體的改變,在不違反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的宅基地使用權用途的情況下,可以認定農民出租房屋的行為有效。但因出租人無住房而要求解除租賃關係的,應予准許。

6、宅基地使用權不能繼承。

公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即宅基地不屬於我國公民的個人合法財產,不能繼承。但是,在宅基地之上建造的房屋,屬於公民的個人合法財產,可以繼承。根據我國實行的“房地一體主義”原則,凡是房屋產權合法轉移的,宅基地使用權也隨之轉移。同時,根據繼承法的法理,不應當對繼承人的主體資格進行限制,也就是説,不論繼承人是否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都有權繼承。

7、農民向城鎮居民轉讓宅基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變相導致農民喪失宅基地使用權的行為,應當依法確認無 效。

現行法律包括《物權法》在內都沒有對是否允許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宅基地或者房屋作出明確規定,因此裁判時就需要適用國家政策。而國家政策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宅基地或者房屋。司法實踐中對於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問題需區別對待:對農村村民之間的轉讓可以根據情況有條件的允許,但需完善相關的登記、公示制度以保護各方利益;而對於將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給城市居民的行為則應嚴格禁止,認定買賣合同無效,不應受到法律保護。

以上詳細介紹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歸屬適用的法律法規,相信能為一些朋友解決疑惑。宅基地問題是近年來的熱點問題,宅基地的使用權歸屬問題自然也成了熱點。可能我們農民朋友對於自己家的宅基地問題還有很大的疑惑和不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渭南律師,以獲得最準確最全面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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