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作品的界定和權利歸屬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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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務作品的界定和權利歸屬是什麼?

職務作品的界定和權利歸屬是什麼?

職務作品的著作權一般為作者所有,但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在對職務作品的認定中,“職責範圍”應予以嚴格界定,否則,會把眾多的個人作品劃歸到職務作品中,這不僅打擊創作者的積極性,而且還是社會利益不公正分配的體現。在判斷職務作品的過程中,下面兩種因素值得高度重視:

職務作品與作者是否在工作時間內創作。作品的創作不同於產品的生產(製造產品時,製造者可以在一天工作時間屆滿後便離開崗位,無論工作任務完成與否),作品的創作過程是個連續的心理過程和不斷寫作過程。

二、職務作品的類型有哪些?

1、一般職務作品

除單位作品外,公民為完成單位工作任務而又未主要利用單位物質技術條件創作的作品,稱為一般職務作品。其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組織以與單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該作品。作品完成兩年內,經單位同意,作者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獲報酬,由作者與單位按約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兩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單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計算。

2、特殊職務作品

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製作,並由法人或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職務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特殊職務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人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綜上所述,有些人在任職期間,會有一些發明作品,對職務作品界定有一定的條件和辦法,其歸屬是作品的作者。職務作品和一般和特殊之分,特殊職務作品的作者和單位都可以享有對作品的優先使用權。如果單位想拿到所有權就要徵得作者同意並支付一定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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