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項權證的弊端主要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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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他項權證的弊端主要是什麼?

他項權證的弊端主要是什麼

1、抵押物價值貶損(外部環境的變化、抵押物自身狀況變差等)

根據我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四百零八條的規定,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

2、抵押人是公司並被宣佈破產

按照《企業破產法》規定,應當有限清償:國家税收、破產費用、公益性債務,然後是工人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保險費用等等,最後是普通債務。最終有可能導致抵押權人利益受損。 抵押人將房屋惡意長期出租——不僅會因為抵押人提前收取租金導致抵押權人利益受損,還有可能使得抵押權人陷入房產訟爭中。

二、房屋他項權證申請材料

1、房地產抵押申請的登記表;

2、房地產的檔案管理;

3、房屋所有權的相關證件;

4、抵押權人和抵押人都需要出具情況説明;

5、抵押人是個人的,需要提交個人的相關身份證明,夫妻共同房產的,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及關係證明;抵押人是單位,需要提供營業執照或者組織結構代碼原件或複印件;

6、不是本人辦理,委託他人或委託其他單位辦理的,需要委託人的身份證明或委託單位的證明及相關的材料。

三、房屋他項權證的作用

無論是貸款買房還是一次性付全款買房,只要簽訂了買房合同,交付了首款或者全款拿到房屋產權證的時間是一樣的,只不過房屋他項權證是作為房屋抵押給銀行的一個抵押物的證明,將此證明抵押在銀行,貸款還清之後,銀行會將房屋他項權證交還本人,持有房屋他項權證的可以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然後會重新給出沒有抵押字樣的完全產權房本。

辦理房屋他項權證的,房產證上會有"此房已設抵押"的字樣,在沒有還清貸款註銷房屋他項權證的情況下,對房屋是沒有處置和交易的權利,不能辦理過户等相關的手續。

因為他項權證並不能夠絕對的避免債務債權的履行就不會受到任何影響的,首先他項權證並不能夠左右不動產抵押的價值的變動,其次,當事人個人的因素有可能會使得他項權證成為空空的擺設,比如企業和公民個人已經依法宣告破產了,在清償順序方面銀行並不是排在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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