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後抑鬱症病假是否能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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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產後抑鬱症病假是否能休?

產後抑鬱症病假是否能休?

產後抑鬱症病假是能休的,但是不管怎麼樣都需要符合公司內部的一個請假的流程,比如説如果自己確實患病的話,在相關的醫院就診,需要由醫生來出具專業的建議休息的時間,然後憑藉着這個證明去向公司來申請病假。這個是沒有確切的時間的,開假條的時候,醫生會結合患者自身的情況來決定休息天數。

根據國家醫療法規,醫院只有權為公民出示最多不超過15天的病假證明。

病房的患者都經過一段時間住院,出院時會有一個“診斷證明書”,如果需要在家休養一段時間,在處理這一欄中可以要求醫生寫明休息多長時間,辦理好費用後統一在出入院處蓋醫院的醫療專用章。

門急診是比較常見的,患者因病被送入急診或門診掛號,醫生根據病情需要,填寫一張“診斷證明書”,寫好基本信息和診斷後,會給出治療方案,其中會寫明全休或者半休幾天。

填好文書後到門診專用窗口出示當日看病的病歷後,工作人員在診斷證明書上加蓋醫療專用章,方為合格有效。

二、勞動法病假期限是多久?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病假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規定》中均有規定。病假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勞動法病假制度的規定中,在員工的病假期間是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法》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在當代社會很多情況之下,勞動者生病是需要一定的時間來繼續康復的,否則的話對自己身體來説是一種威脅,而且也不利於公司內部的生產活動,必須要休養好才能夠上班,這時候就可以拿着醫生開具的相關的證明來去公司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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