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請病假需要公司批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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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在生病的時候一定要及時的治療,否則小病就有可能被拖成大病,這樣多的錢都遭了。而請病假就會耽誤工作,這肯定需要給用人單位説清楚,同時也要按照單位的要求來申請病假。那此時員工請病假是否需要單位批准呢?接下來,小編整理了有關資料,馬上就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員工請病假需要公司批准嗎?

一、員工請病假需要公司批准嗎

員工請病假不需要公司批准。病假是人體在患病後所自然需要停止工作、休息治療的時間。員工擁有身體健康權,在其確實患病的情況下享有休病假的權利。鑑於是否生病、疾病嚴重程度、是否需要停工休息治療必須是具備資格的專業人員才能判定而非用人單位,因此醫生開具的病假單是員工休病假的唯一依據。實踐中,用人單位為了管理需要,通常要求員工履行一定的請假手續,並且要求提交病假單、病例、繳費憑證等材料,但是這些只是員工向公司履行告知義務的證明文件,公司也僅僅是形式審核,並不是批准。

二、職工未履行請假手續怎麼辦

員工沒有履行公司的請假手續,公司可以不認病假嗎?

分情況。公司作為用人單位,對員工有管理的權利,包括對員工請病假規定一系列的請假手續。如果員工沒有履行請假手續中的某些程序規定(如延遲提交病假單、沒有事先填寫病假申請單等),由於員工的身體健康權更重要,公司不能因此剝奪員工病假的實體權利,這時不認病假是不合理的;

但是,如果員工沒履行的是請假手續中的實體規定(如不提交病假單),由於這些是認定病假的依據,公司可以不認病假。對於前一種情況,雖然公司不能否認病假,但是可以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明確違反請假手續構成違紀,給予相應的處罰,嚴重的甚至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還可以要求賠償,但必須在合法合理的限度內。

《勞動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病假、婚假這些其實都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因而勞動者在向用人單位請病假的時候,其實並不需要經過單位的批准。而要是單位以內部規章為理由不予批准的話,則單位的行為就是違法的。這樣的情況下可以依法追究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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