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加班工資怎麼算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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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春節加班工資怎麼算?

春節加班工資怎麼算2021?

按照百分之三百計算。

1.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應首先安排其補休;補休時間不得少於加班時間。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本人日或小時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本人日或小時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不能用調休或者補休來替代。

2.“加班工資計發基數”,是指用人單位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勞動者本人上月扣除加班工資後的工資,但是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3.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勞動者在綜合計算週期內的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視為延長工作時間,用人單位應按150%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

二、一般節假日開會算加班嗎?

算加班。

1.單位未安排,勞動者自行加班的,不需支付加班費

2.是否是加班,要看是不是用人單位安排的。如果不是用人單位安排的,而是勞動者主動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節假日主動上班而形成自願加班的,用人單位可以不用支付加班費。

3.但是,有一個關鍵,就是用人單位要證明是勞動者自願加班的而不是用人單位安排的,故用人單位需要有相應的加班審批制度予以證實。

4.休息日培訓開會是否屬於加班,可以認定為加班。《關於部分公民放假有關工資問題的函》規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期間,對參加社會或單位組織慶祝活動和照常工作的職工,單位應支付工資報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該節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單位安排職工加班工作,則應當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資。

一般節假日開會是要算加班的,如果單位安排了加班,就需要支付一定的加班費。一般按照150%或者是300%來計算。休息日培訓,開會,都屬於是加班,按照法律的規定是需要支付加班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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