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温補貼有嗎 - 發放標準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6W

隨着環境温度的上升,國家相關部門規定在我國部分省市企業必須給在高温環境下工作的職員發放高温費,就目前看來,已經有許多省份將高温費的發放落實到位,那麼,這些省份之中,是否包含四川呢,換言之,四川高温補貼有嗎?

四川高温補貼有嗎,發放標準是怎樣的?

一、四川高温補貼有嗎?

根據國家相關文件通知,四川是有高温補貼的。

二、四川發放標準是怎樣的?

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等四部門《關於印發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89號)的規定,綜合考慮我省經濟發展、職工工資增長和居民消費物價指數增長等情況,決定對高温津貼標準進行調整,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高温津貼標準由每人每天8-12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0-18元。各市(州)可在上述範圍內,結合本地實際,合理確定本地區高温津貼標準,並在10個工作日內報我廳備案。

需調整為按月發放高温津貼的地區,由地級市人社部門按規定另行制定調整方案上報我廳,我廳會同安監、衞計、工會等部門審核同意後執行。

2、用人單位應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工作條件,通過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或制定規章制度等方式,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貼支付制度,確定本單位高温津貼發放的具體崗位和工種等,執行本單位所在地的高温津貼標準,並納入工資總額。

3、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不按規定發放勞動者高温津貼或違反其他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4、調整後的高温津貼標準從2018年7月1日起執行;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制定高温津貼有關工作的通知(川勞社辦〔2007〕58號)、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高温津貼標準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241號)同時廢止。

5、高温津貼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

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而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高温津貼屬於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要據實單列,同時應計入企業的工資總額。

6、清涼飲料費不能衝抵高温津貼

《勞動法》規定,在高温天氣,用人單位有義務為職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保障勞動者身心健康。具體形式包括:調整工作時間,錯開高温時段;工作場所安裝空調、電扇;發放高温費;為員工提供飲品和藥品等。  在防暑降温上不許搞“雙重標準”,只要單位與職工建立了勞動關係,正式工、臨時工應一視同仁。在露天工作或室內高温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要免費為其提供衞生的清涼飲料,費用不應從工資中扣除,更不能摺合現金衝抵高温津貼。

7、用人單位不發放高温津貼,勞動者可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勞動保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

由以上信息我們可以看出,在四川滿足條件的職員是可以領取高温費的,這也就回答了“四川高温補貼有嗎”這個問題。四川人力資源部門表示,四川高温津貼標準為10-18/天,具體需要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狀況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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