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工傷認定 - 法院是否會支持工傷賠償訴訟
一、沒有工傷認定 法院是否會支持工傷賠償訴訟?
不會,只有被認定為工傷才能按照工傷待遇賠償的。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
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一般由勞動行政部門來確認。
工傷事故的損害賠償責任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工傷事故損害賠償責任必須具備以下要件:
(一)職工與企業或僱主之間必須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企業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之間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建立了實際的事實勞動關係。
(二)職工必須有受到人身損害事實。
(三)職工的損害必須在其履行工作職責的過程中發生,即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發生的事故。
二、工傷認定不成功怎麼辦?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受傷害職工或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具體條款如下:
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三、工傷事故賠償糾紛怎麼處理?
1、進行工傷治療;
2、委託律師全程代理;
3、申請工傷認定;
4、申請工傷鑑定(勞動能力和自理能力鑑定);
5、確定賠償項目及賠償數額;
6、進行工傷保險理賠;
7、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
如果是受法律保護的勞動關係,沒有工傷認定也不需要耽誤時間提起訴訟了,因為這就是浪費時間。假如是勞務關係沒有工傷認定的話,還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提起訴訟,這樣法院有可能會支持相應的賠償。但是,只要是勞動關係的,沒有工傷認定,可以説後期的工傷賠償就沒辦法正常的進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