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決定書的效力是什麼
在生活當中,儘管有些時候員工個人申請做工傷認定的話,所遇到的困難和相關的流程都是比較繁瑣的。但是儘管如此,員工也不能放棄做工傷認定的決定,否則是不利於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法律保護的。下文中小編就詳細為大家介紹一下,工傷認定決定書的效力是什麼?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的效力是什麼?
已生效的工傷認定書,可以證明該勞動者之傷為工傷,可以依法享受工傷待遇
各省的賠償標準是不一樣的。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二、工傷認定決定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用人單位全稱
(二)職工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身份證號碼
(三)受傷部位、事故時間和診治時問或職業病名稱、傷害經過和核實情況、醫療救治的基本情況和診斷結論
(四)認定為工傷、視同工傷或認定為不屬於工傷、不視同工傷的依據
(五)認定結論
(六)不服認定決定申請行政複議的部門和期限
(七)作出認定決定的時間。
工傷認定決定應加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傷認定專用印章。
三、工傷認定需要的材料?
單位和個人申請工傷鑑定須提供: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複印件
3、勞動合同文本複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及初次治療病歷複印件。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齊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齊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四、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於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我們可以看出,工傷認定決定書的效力,是能夠證明勞動者之傷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待遇的重要依據。由此可以看出,做工傷認定還是很有必要的。另外,大家在領到工傷認定決定書的時候,結果不服的話還可以提起行政複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