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傷認定後多久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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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傷認定後多久做鑑定

工傷是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事故,在企業單位中因公受傷的員工,負責單位因根據相關勞動者保障法,給予相應的補償。對於工傷,勞動者保障等相關部門有着相應的賠償基礎,以及工傷鑑定等級標準。工傷認定的時間也有着相關規定,那麼工傷認定後多久做鑑定,小編接下來帶你詳細瞭解有關規定事項。

工傷認定需要按照相關程序進行,工傷認定後多久做鑑定,需按照申請的日期計算。一般在30日內,由用人單位申請。受傷員工自行申請時間是一年。以下是工傷申請具體程序:

一、工傷申請

1、單位申請。 當職工不幸發生傷亡事故後,用人單位應當在工傷發生24小時內向當地社保局申報,並及時填寫《工傷報告》提交社保局。同時,應在傷亡事故發生或職業病確認診之日起30日內填表寫並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和首診病歷本、住院費用明細及小結、身份證複印件、人事資料、勞動合同等有關材料。單位還得提供事故見證人證辭交社保部門。當社保部門人員到單位作調查時,需與事故見證人面談,調查事故見證人證辭是否屬實。

一般情況下,當職工發生傷害事故,符合工傷認定標準的,都是由公司辦理工傷申報及工作認定申請。因為公司都有專職人員處理這類工作,相對較為專業,而且也不會在處理工傷流程上浪費太多時間。除非是員工自認為是工傷,但實際上並不屬於工傷範疇等情況,由職工或直系親屬自主申報,單位必須全程配合提供相關資料。

2、受傷員工本人或直系親屬的申報。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申請認定的,職工或直系親屬可在傷亡事故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社保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流程同上。

二、受理

當單位申報,所需提供之資料齊全,在一週類未收到社保部門的回饋信息,視為社保部門已在受理此工傷事故。當用人單位或職工或其直系親屬的申請超過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轄權規定,社保部門將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如申請材料不全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當場或在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

三、調查

社保部門規定:單位(對職工或直系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社保部門對用人單位發出《工傷認定協查通知書》,要求單位提供相關材料,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如實提供情況和有關證據,在規定的時間內未能提出相反證據的,視為單位提供的證據材料無異議。 如有需要,社保部門對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有關單位和個人應據實提供情況和有關證據或證據線索,參保單位有意隱瞞傷亡事故真相,提供數據等材料以及拒絕配合事故調查的,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各項費用,轉由用人單位負擔。

用人單位在提供工傷申報時,對於《工傷報告》及《事故見證人證辭》內容要相符,申報工傷時對於資料的提供也是很重要,儘量真實,避免社保部門工作人員看到漏洞,減少社保局人員到用人單位做工傷調查。

四、認定

社保部門應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內做出認定結論(一般情況下,在兩週後就會就結果),開出《工傷認定結論書》。工傷認定結論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送達用人單位和職工或其直親屬,並抄送工傷保險經辦機構。

五、其他事項

用人單位或職工(直系親屬)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或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決定之日起60日內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認定為工傷的參保職工,應在醫療期滿後,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力鑑定申請,有關費用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處理。認定為工傷的未參保職工,有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報銷

六、對工傷認定有爭議時,如何處理

有關單位或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如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直體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七、違反工傷認定有關規定的處理

社保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工或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而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秀人單位拒不協助社保部門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的,由社保部門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2萬以下的罰款。

通過上述的規定表明,工傷認定後多久做鑑定的期限應在工傷30天內,由用人單位提出。一年之內可由受傷員工自行向勞動局的相關部門申請。如若涉及傷殘的,則應在6個月之內進行傷殘鑑定,最大程度的保障受傷員工的切身利益。申請後會有專門的社保部門進行調查,然後進行相應的評估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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