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工傷認定申請書要怎麼寫?
一、重慶市工傷認定申請書要怎麼寫?
工傷認定申請書
申請人:×××,男,××年××月×日出生,漢族,籍貫,住×××市×××街,是××公司職工。
被告:××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職務
聯繫電話:××××××
請求事項
請求勞動部門依法認定申請人在×××時間受傷為工傷。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是×××公司職工,××××年××月被招入公司,擔任××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時間,因為公司發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請人受到嚴重傷害。申請人受傷後,在××市××醫院住院治療,現已治療×個月,花費醫藥費××元。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特申請勞動部門對申請人受傷一事進行調查核實,並依法認定本人此次受傷為工傷。
此致
××縣(市)勞動保險部門
申請人(簽字):××
××年××月××日
二、下班時間不合理可以認定工傷嗎?
下班時間不合理不可以認定工傷,具體理由如下: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若是職員想要獲得單位支付的工傷賠償金,那麼首先需要向當地的相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的請求,在一般情形下,此請求需要在受傷事故發生後的三十日內提出。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六條規定:“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3)從事屬於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職員若是有足夠的材料可以證明自己所受的傷時工傷,那麼就可以在自己受傷後的三十日內向當地的相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的請求。在請求提出的時候,需要向認定部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書等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