剋扣工資如何處理 - 剋扣工資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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剋扣工資如何處理,剋扣工資的法律後果

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發放足額的工資是用人單位的義務,因為勞動者提供了勞動,為用人單位創造了財富。但是有些用人單位不會足額發放工資,會剋扣工資。這時候如何處理呢?本站小編在下文就為大家淺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剋扣工資如何處理

1、找用人單位協商解決,讓用人單位及時發放未發的工資。

2、提起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衝裁追究用人單位民事責任: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用人單位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對仲裁結果不服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

3、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追究用人單位行政責任:勞動行政部門應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責令按相當於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經濟補償總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二、剋扣工資的法律後果

1、用人單位依法要承擔民事責任: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用人單位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用人的單位無故拖欠職工工資,勞動者可以舉報到勞動行政部門,將要承擔行政責任:勞動行政部門應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責令按相當於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經濟補償總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三、工資支付的時間和要求

第一,工資支付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按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數額,支付給勞動者本人,由本人簽收。

第二,用人單位發放工資應該給付工資憑證,嚴格防止用人單位做假工資單,存摺上一部分,現金一部分,以此少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少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也可以顯示勞動報酬的透明度。過去習慣用工資條的形式。職工憑藉工資條,可以掌握自己的收入狀況,如果出現問題,也可以作為憑證,同時在訴訟時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第三,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推遲30天以上就構成拖欠。

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對於實行小時工資制和周工資制的人員,工資也可以按日或周發放。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勞動者處理剋扣工資的方式還是有很多,但是勞動者應該及時採取法律手段去解決,不要一味的忍讓,這樣會錯過最佳的解決時間。剋扣工資會嚴厲打擊勞動者的勞動積極性,這是很不好的社會現象。如需要法律幫助,小編建議登陸本站網站諮詢在線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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