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假日加班調休如何計算工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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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假日對於許多人都是休息的時間,但是對於公司來説卻不是這樣的,即使是節假日,公司也需要正常運轉,特別是某些服務業,越是節假日就越是增長營業額的好時機。但是,節假日加班調休到底應該如何計算工薪呢?這是很多勞動者都關心的問題,以下就是本站小編為您整理的相關信息,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節假日加班調休如何計算工薪

一、節假日加班調休如何計算工薪

加班後已經安排調休的,用人單位不再支付加班工資。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150%的工資報酬,該加班不能用以後安排調休處理;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用人單位有權以調休代替,不能安排調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調休的按正常工作日工資計算。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該加班不能用以後安排調休處理,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七十條: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先按同等時間安排其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項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依據上述規定,根據工時制度的不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約定加班時間、加班工資、以及能否調休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 對標準工時制而言,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一般每天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每天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

2. 對於綜合計算工時制的用人單位而言,在綜合計算工時週期內的工作總時間超過核定的標準時間,屬於加班,且不能以調休處理,應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法定節假日工作的,算加班,該加班亦不能用以後安排調休處理,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3. 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不受《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日延長工作時間標準和月延長工作時間標準的限制。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一般情況下,除法定節假日工作外,其他時間工作不存在加班。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按照地方法規規定。如果地方規定要支付加班工資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不能用以後安排調休處理。 

加班費計算公式:

法定假日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雙休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工作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150%

綜合以上的信息,也就是説,為了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如果是在非正常工作日,要求勞動者進行工作就需要支付額外的工薪。節假日加班調休,如果是普通加班應該支付不低於150%的勞動報酬,如果是休息日進行加班調休的,應當予以不低於200%的勞動報酬,如果是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調休的,則應當支付不低於300%的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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