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國慶節加班工資是額外另發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3W

在當代這個社會,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許多已經工作的勞動者們應該都加過班,存在着一個法律常識是加班是肯定支付加班費用的,但是許多人都不知道加班費應當怎樣進行發放,也就是説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國慶節加班工資是額外另發嗎?那麼,接下來本站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國慶節加班工資是額外另發嗎?

一、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國慶節加班工資是額外另發嗎?

是的。

加班費,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

對勞動者而言,加班費是一種補償,因為其付出了過量的勞動;對於用人單位而言,支付加班費能夠有效地抑制用人單位隨意地延長工作時間,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税務總局納税服務司表示節假日加班費需依法納税。

法定假日加班工資應該要多算的,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020年國慶節放假安排:

2020年中秋在202年10月1日(星期四),為國家法定假日。10月1日至8日放假調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和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二、國慶節加班工資怎麼算:

法定節假日:按不低於員工本人按上一個月的平均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公休日:按不低於員工本人按上一個月的平均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公休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按照國務院放假規定,2020年國慶節從10月1日至10月8日,共放假8天。這8天,只有四天是法定假日,後四天是雙休日調休。因此,勞動者在四天天法定假日上班,用人單位應該按照日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這筆錢不得以調休來抵銷。10月5日至8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或者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不得低於勞動者所在崗位應得的工資報酬。如果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則以本市新的最低工資標準作為基數。

首先小編在這邊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用人單位不進行加班費的發放是可以去有關部門進行舉報或者投訴,其次關於加班工資是否額外發放是要看用人單位的具體情況,有的單位將額外發放,有的單位將與工資一起發放。如果大家還有不懂的可以諮詢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