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假期加班工資應該怎麼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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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師假期加班工資應該怎麼支付

老師假期加班工資應該怎麼支付

有的,勞動法規定,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單位應支付不低於300%的工資報酬。寒暑假,是教師法賦予教師的法定帶薪假期。所以,學校安排教師在寒暑假加班值班的,應該依法支付加班費。

1、根據人事部關於印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貫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zhi作時間的規定>的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薪發[1995]32號)第三條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要在國家規定的週休日和節假日繼續工作的,要調整好人員和班制,加強內部管理,保證週休日和節假日照常工作,

2、學校與正規編制的老師形成的並不是一種勞動合同關係,不受我國《勞動法》調整。即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

3、除上述之外的,適用勞動合同管理的則不受上述限制,當然的享有相應的雙倍或三倍工資。

二、加班工資的基數又該如何確定

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在具體折算時,勞動者還需要了解相應的規則。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按月發放的工資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資。目前,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為20.83天和166.64小時,而全年月平均計薪日和計薪時數分別為21.75天和174小時,職工的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按計薪時間進行折算。

計算方法為: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

勞動者的加班工資基數應該按照勞動者在每個月實際工作的工作時間和天數,按照國家規定加班的規定結合加班的天數。計算自己的實際加班費用進行發放。勞動者的加班工資應在本月工資一同進行發放,符合我國的勞動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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