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離職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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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法離職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作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主動離職公司會給補償金嗎?
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主動離職一般是沒有經濟補償的,但因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等情形主動離職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三、離職後公司拖欠工資怎麼辦?
1、協商解決。
2、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監察大隊)。公司不按時支付員工工資的,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員工拖欠的工資以及按照拖欠工資的支付25%的經濟補償金。
3、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加班工資的計算標準跟員工是否已經離職,這兩者之間是毫無關係的,如果説職工當月就已經離職了的話,那麼不管是在平時還是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公司也已經沒有機會再給職工安排補休了,所以,必須要如實發放所有的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