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職工退休手續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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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職工退休手續怎麼辦理?

一、解除勞動合同職工退休手續怎麼辦理?

企業職工辦理退休手續按照以下流程辦理:

1、養老保險金按時足額繳納,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由企業勞資工作人員到基金徵繳科申報退休停繳,打印養老保險清單。

2、企業勞資人員呈報所需材料,進行退休審批。企業需要向社保機構呈報材料的資料有:

(1)職工檔案。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或社保卡)。

(3)二代身份證原件。

(4)企業職工退休核准表。

二、職工退休是否勞動關係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5、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6、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哪些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1、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1項(勞動合同期滿)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1)即在勞動合同期滿時,用人單位以低於原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要求與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2)如果在勞動合同期滿時,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時,則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

2、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終止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3、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終止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後,勞動合同解除,企業應該為其辦理退休手續。這個是人事部門人員辦的,辦理機構是當地是社保局。拿到材料後社保局審核批准退休的,職工可以按月領取退休金。對於提前退休的,單位先接觸勞動合同,然後再按照退休程序辦理相關事項。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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