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籤的勞動合同想辭職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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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剛籤的勞動合同想辭職可以嗎?

剛籤的勞動合同想辭職可以嗎?

可以的,剛籤的勞動合同想辦理辭職,在試用期可以依法辭職,只需要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遞交辭職的通知;在正式工作期間則需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遞交辭職通知,這種辭職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只是盡到法定告知義務

試用期辭職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遞交手籤辭職報告,工作交接完畢後辦理離職手續即可。具體辭職流程如下:

提前3天遞交手籤辭職報告給直接領導;

直接領導批准後轉交人事部,人事部轉交財務部備案;

試用期若交社保、公積金的,需辦理停保、公積金封存等手續,辦理結束後和離職證明等整理成離職資料;

交接工作完畢,公司離職流程結束,到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核算薪資,領取離職資料;

正式離職後,若有社保或公積金等手續需和離職單位人事部溝通辦理,如公積金轉移單用於公積金轉移等。

二、剛籤勞動合同不交社保怎麼辦?

1、可以到當地的社保局和地税局投訴,尋求行政部門處理。

2、如果社保局對投訴不處理,不作為,可以行政訴訟,起訴社保局,要求對補交社保問題作出處理。去投訴時,要寫書面的投訴資料,另外還要將勞動合同、廠牌等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複印給社保局和地税局。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户;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户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户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剛剛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雖然用人單位和員工簽訂了勞動合同,但是用人單位不繳納社保,也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勞動者可以去社保局或者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繳納社保和簽訂勞動合同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繫,只要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就要給員工繳納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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