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沒有籤勞動合同合法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4W

一、臨時工沒有籤勞動合同合法嗎?

臨時工沒有籤勞動合同合法嗎?

臨時工沒有籤勞動合同是不合法的。只要產生勞動關係,用工關係,即使是臨時工都該籤合同,這是新出台的《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的。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公司不籤勞動合同怎麼應對

1、公司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如果想要繼續在該公司上班,就需要收集在該公司上過班的任何證據,例如:

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員工的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帶有員工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一般可以找剛剛離職的,如果一個月之內離職的,還跟公司存在相同爭議問題的同事,可以一起申請仲裁。

2、如果員工不想在公司繼續幹,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該得的權益,流程大致如下:

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複印件、相關證據、工商註冊信息,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後,去找新工作,不會有影響。

三、不與臨時工簽署勞動合同的後果是什麼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臨時工在單位入職也與單位構成了實際勞動關係,因此也必須要按照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簽訂受到法律保護的勞動合同。如果沒有按時按規定簽署合同的,臨時工有權要求單位及時補籤勞動合同,並且要求雙倍的月工資作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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