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時勞動合同丟失會不會不好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3W

一、離職時勞動合同丟失會不會不好

離職時勞動合同丟失會不會不好

自己丟失了以前簽訂的勞動合同文件,一般來説問題不大的。勞動合同是一式兩份的,公司保存的那份一般來説是不會丟失的,但在辭職時,與公司辦理解除勞動關係時,離職後勞動合同丟失不要忘了要公司出具一份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文件,或稱為離職證明,説明入職時間和離職(解除勞動關係)時間,及已辦理的社保等情況,並加蓋公司的印章。至於五險一金如何辦理,公司的人事部門會説明清楚的。

二、勞動合同的必備款項

1、勞動合同期限。法律規定合同期限分為三種: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屬這一種;無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沒有具體時間約定,只約定終止合同的條件,無特殊情況,這種期限的合同應存續到勞動者到達退休年齡;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2、工作內容。在這一必備條款中,雙方可以約定工作數量、質量,勞動者的工作崗位等內容。在約定工作崗位時可以約定較寬泛的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籤一個短期的崗位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還可以約定在何種條件下可以變更崗位條款等等。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在這方面可以約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各項勞動安全與衞生的措施,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措施與制度,以及用人單位為不同崗位勞動者提供的勞動、工作的必要條件等等。

4、勞動報酬。此必備條款可以約定勞動者的標準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的數額及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等。

5、勞動紀律。此條款應當將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約定進來,可採取將內部規章制度印製成冊,作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簡要約定。

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這一必備條款一般是在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中約定,因這類合同沒有終止的時限。但其他期限種類的合同也可以約定。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一般約定兩種違約責任形式,第一種是一方違約賠償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即賠償損失的方式;二是約定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採用違約金方式應當注意根據職工一方承受能力來約定具體金額,避免出現顯失公平的情形。違約,不是指一般性的違約,而是指嚴重違約,致使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如職工違約離職,單位違法解除勞動者合同等。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確立了勞動關係以後進行簽訂的,辭職的時候需要用人單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文件,這樣,之前簽訂的勞動合同也就失去了效力,個人勞動合同丟失了也不會有什麼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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