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勞動合同要入職多久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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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勞動合同要入職多久籤

一般勞動合同要入職多久籤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入職一個月內,就要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超過時間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要支付雙倍工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勞動合同的效力

(一)勞動合同的生效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除非當事人對勞動合同生效有特殊約定,如約定須經公證或鑑證方可生效的勞動合同,其生效時間開始於鑑證、公證手續辦理完畢之日。

(二)無效勞動合同

無效勞動合同,是指勞動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違反了法律或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被確認為無效的勞動合同。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的;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三)無效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

無效勞動合同,從訂立時起沒有法律約束力。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期限。法律規定合同期限分為三種: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屬這一種;無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沒有具體時間約定,只約定終止合同的條件,無特殊情況,這種期限的合同應存續到勞動者到達退休年齡;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例如:勞務公司外派一員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兩個公司簽訂了,勞務公司與外派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是以勞務合同的解除或終止而終止,這種合同期限就屬於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種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協商選擇合同期限時,應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和需要來約定。

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確定需要建立勞動關係,那麼就可以簽訂勞動合同了,最遲簽訂的時間是勞動者在公司上班一個月以內需要進行簽訂,否則用人單位就是屬於違法的行為的。這時用人單位就需要向勞動者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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