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我該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6.69K

懷孕期間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我該怎麼辦

懷孕期間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我該怎麼辦

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公司不能以合同到期為由解除女員工的合同,否則就是違法解除,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女員工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

我國的《勞動合同法》對於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性有相應的保護照顧條款。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即使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也不能拒絕續簽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合同應續延至情形消失時止。

法條鏈接:《勞動合同法》42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45條: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產假的問題需要自己進行一定的解釋,有關的企業要按照實際的情況進行法律遵守,否則雙方的利益糾紛就會較為嚴重,但是在實際的問題解決中,可能會存在較大的誤解,如果企業的行為涉嫌違法,自己可以進行有關資料的收集向有關部門反映。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