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動合同制職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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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勞動合同制職工是什麼

關於勞動合同制職工是什麼

勞動合同制職工指的是用工單位和勞動者通過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勞動者在勞動就業期間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一種用工制度。是對過去固定工制度的改革。中國國務院發佈《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規定企業在國家勞動工資計劃指標內招用常年性工作崗位上的工人,除國家另有特別規定者外,統一實行勞動合同制。

二、入職沒有勞動合同怎麼辦

首先,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當然是違法的。

如果現在要補籤勞動合同,是可以的。但是要注意一個問題,勞動合同簽訂日期,這個很重要,最好寫補籤的時間,而不要寫剛到公司工作的時間。簽訂日期與勞動合同期限是兩個問題,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往前寫幾個月都沒有關係,如果不往前寫也沒關係。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未籤勞動合同能引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成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入職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是符合規定的,但如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入職一個月內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籤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簽訂主要是為了維護勞動者和當事人的權益,勞動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依法是對當事人以及第三人具有約束力的。因此勞動合同的簽訂過程中,需要注意勞動合同的內容是否規範,符合法律的標準。勞動合同制的員工指的就是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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