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在試用期如何離職?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1W

一、勞動者在試用期如何離職?

勞動者在試用期如何離職?

試用期辭職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遞交手籤辭職報告,工作交接完畢後辦理離職手續即可。具體辭職流程如下:

1.提前3天遞交手籤辭職報告給直接領導;

2.直接領導批准後轉交人事部,人事部轉交財務部備案;

3.試用期若交社保、公積金的,需辦理停保、公積金封存等手續,辦理結束後和離職證明等整理成離職資料;

4.交接工作完畢,公司離職流程結束,到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核算薪資,領取離職資料;

5.正式離職後,若有社保或公積金等手續需和離職單位人事部溝通辦理,如公積金轉移單用於公積金轉移等。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試用期辭職公司不發工資怎麼辦?

1、當被拖欠工資時,如果沒有籤勞動合同,想維權就要保存下列證據: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2、當用人單位在辭職後不發勞動者應得的工資時,可以有下列途徑解決: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

(2)勞動者可以撥打12333電話投訴,或去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3)勞動監察答對協調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4)勞動仲裁程序多一些,適合較為複雜或工資較多,或者需要申請經濟補償、賠償金等情況,免費。

3、收集相關證據,需求律師的幫助。

綜合上面所説的,勞動者在試用期離職完全是可以的,但在離職時也需要按法定的條款來進行,必須要提前三天通知,並辦理好相關的交接手續,確定雙方沒有任何的經濟糾紛,雙方就可以直接辦離職手續,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多諮詢一下,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