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第二天離職籤勞動合同了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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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第二天離職籤勞動合同了是否可以?

書面的勞動合同當然對於職工個人來説也是一種法律約束的,其實我們在步入到新用人單位的時候都有一種孤立無援的感覺,所以可能剛剛開始參加工作的時候是特別難適應的,因此就導致有些心智不太成熟的職工或者是因為其他各種原因入職第二天以後就想要離職的。但是擔心的問題就是入職第二天離職籤勞動合同了是否可以?

一、入職第二天離職籤勞動合同了是否可以?

一般公司都會有一個試崗期限,大概三天到7天。有的公司規定工作不滿一週主動離職的職員不發工資,如果試崗通過,試崗期算在試用期內。試崗期通過了,就可以簽到勞動合同。所以,入職之後第二天是否可以離職,要看公司有沒有試崗期,職員有沒有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具體情況要以各公司的實際要求來判定。

二、辭職有哪些注意事項?

1、辭職時間

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當然,如果雙方協商,公司同意您不提前30天通知的除外。

2、不辭而別需要承擔責任嗎

如果您因個人原因離職,但不按照法律的要求提前通知用人單位,司法實踐中會被視為違法解除。依據勞動第九十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試用期的離職時間

勞動合同法規定,需提前3日通知。辭職者需注意: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法律未要求一定使用書面形式,但從舉證角度考慮,建議您不要偷懶,同樣使用書面形式通知。

4、提交辭職需注意的事項

(1)建議使用“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或“辭職通知書”,不宜使用“辭職申請書”。因勞動合同解除權系單方權利,無需申請。如果使用“申請書”,司法實踐中可能會被認為系您發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要約,協商解除需雙方意思一致方可達到目的。因此,為確保您辭職無礙,宜用“通知書”;

(2)辭職通知一定要公司簽收,您保留簽收的證據。如果您將辭職通知交給公司但未簽收,到時發生爭議時公司會反過來説您未通知即擅自離職,屬曠工行為,這樣將對您非常不利。

5、如何確保簽收

直接通過快遞郵寄上述文件,並保留好郵寄底單,同時根據郵寄單號打印郵寄送達的詳細單,一併作為證據保留好。

6、已依法履行提前通知義務,單位不同意辭職,如何解決

只要履行了提前30日通知的義務,則可離職。

(1)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可以解除合同。這種解除權是不附加條件的;

(2)根據勞動部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覆函(勞辦發[1995]324號)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三十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其實大多數的公司對入職第二天就想離職的員工都是當時就可以辦理離職手續的,但是自己如果真的決定了要離職的話,一定要馬上到公司解釋清楚,雖然説是已經簽了勞動合同了,但是根據公司的實際需求,在辦理離職的這件事情上沒有大家想的多麼的教條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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