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傷殘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應該注意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1W

工傷傷殘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應該注意什麼?

一、工傷傷殘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應該注意什麼?

工傷傷殘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應該注意:對於解除勞動合同我們一定要寫清楚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是什麼,然後還要提前三十天告知工作崗位,否則我們會需要對工作單位進行一定的賠償。而且一定要保障工傷可以得到賠償。有違背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二、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經濟補償勞動部的規定

①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

②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③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④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⑤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一般在員工傷殘的醫療期,即使合同到期也是不能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的,如果醫療期內解除勞動關係,或者是醫療期後合同到期但是單位不決定續約的,都是需要向員工支付相應的賠償的,賠償金額的計算方式在勞動法中有着明確的規定,必須嚴格執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