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的假期工算童工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9W

一、僱傭的假期工算童工嗎?

僱傭的假期工算童工嗎?

僱傭的假期工是不屬於童工的。暑假工由於是短期的勞動關係,它並不是長期的,所以就算是未滿16週歲的孩子也可以從事暑假工、寒假工的工作。同時我國相關的法律中也明確的規定了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正式的就業,因為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二、對強迫勞動僱主將會如何處罰?

強迫勞動是指用人單位違反勞動管理法規,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強迫職工勞動,情節嚴重的行為。

1、用人單位違反勞動管理法規,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強迫職工勞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違反勞動管理法規,僱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的,或者從事高空、井下的作業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險環境下從事勞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公安機關對責任人員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罰款或者警告;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勞動者的。

三、禁止僱傭童工的規定有哪些?

1、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户(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均不得招用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以下統稱使用童工)。

2、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允許其被用人單位非法招用的,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以及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給予批評教育。

3、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時,必須核查被招用人員的身份證;對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錄用。用人單位錄用人員的錄用登記、核查材料應當妥善保管。

4、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衞生等行政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給予配合。

除去假期工之外,學校、其他教育機構以及職業培訓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進行不影響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實踐勞動、職業技能培訓勞動,也是不屬於使用童工的。但是如果有不法分子利用短期工的幌子來長期僱傭童工,也是屬於違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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