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費的繳納標準是多少?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7W

工傷保險費的繳納標準是多少?

職工在工作過程中,有可能遭受意外傷害或患上職業病,導致短時間或長期喪失勞動能力,甚至死亡,這個時候,繳納了工傷保險的職工就可以申請經濟補償,用於治療、康復或者基本生活,那麼,工傷保險費的繳納標準是怎麼規定的呢?

一、關於行業工傷風險類別的劃分

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1)對行業的劃分,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將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劃分為一類至八類。

二、關於行業差別費率及其檔次確定

不同工傷風險類別的行業執行不同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各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對應的全國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為,一類至八類分別控制在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通過費率浮動的辦法確定每個行業內的費率檔次。一類行業分為三個檔次,即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向上浮動至120%、150%,二類至八類行業分為五個檔次,即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分別向上浮動至120%、150%或向下浮動至80%、50%。

各統籌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確定本地區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具體標準,並徵求工會組織、用人單位代表的意見,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基準費率的具體標準可根據統籌地區經濟產業結構變動、工傷保險費使用等情況適時調整。

三、關於單位費率的確定與浮動

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職業病危害程度等因素,確定其工傷保險費率,並依據上述因素變化情況,每一至三年確定其在所屬行業不同費率檔次間是否浮動。對符合浮動條件的用人單位,每次可上下浮動一檔或兩檔。統籌地區工傷保險最低費率不低於本地區一類風險行業基準費率。費率浮動的具體辦法由統籌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商財政部門制定,並徵求工會組織、用人單位代表的意見。

綜上所述,工傷保險費的繳納主體是用人單位,具體繳納標準則要根據該單位在1-8個行業工傷風險類別中屬於哪個行業、哪一類,這一類中的哪一檔,然後再根據單位的工傷發生率等相關情況,由所在地社保機構確定最終的繳納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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