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規定孕婦工作時間是多久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4W

我國的勞動法目前沒有對孕婦工作的時間有具體的規定,但是規定了孕婦在懷孕七個月以上的,用人單位是不可以再安排孕婦加班和上夜班的。同時孕婦之前從事的是第三級體力勞動的,懷孕之後不可以再安排孕婦做這一類工作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九條: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六十條: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温、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六十一條: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活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勞動法規定孕婦工作時間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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