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提出離職的員工有無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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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提出離職的員工有無補償?

主動提出離職的員工有無補償?

一般員工主動提出辭職是沒有補償的,但是被迫辭職的除外。屬於以下勞動者被迫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的,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以個人理由辭職的沒有經濟補償。

(1) 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 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 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 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從08年開始算);

(5)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6) 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8) 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9)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一般來説,員工要求用人單位進行補償的原因,是因為用人單位無故將員工進行開除。用人單位如果是根據公司的相關條例,因為員工違反了公司相關規定開除員工的話,需要指明相關證據才能夠對員工進行開除。否則用人單位也需要支付賠償金給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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